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_自然人憑證「憑證已(即將)失效」通知信函
親愛的用戶 您好:
這是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就憑證管理作業所寄發的通知,請您詳閱以下說明:
首先感謝您對自然人憑證的支持及愛護,本部自92年4月30日起開始正式核發自然人憑證,並依行政院訂頒之「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憑證政策」規定憑證效期為5年並得以展期3年。因此,自100年4月30日起,將陸續出現8年有效期限屆滿情形,為確保您可繼續使用自然人憑證,所以發出此通知信通知您憑證已(即將)失效,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,請儘速至戶政事務所申辦。
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,8年到期後憑證將自動失效,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,請儘速申請新的憑證IC卡,辦理方式如同首次申辦。請用戶攜帶身分證正本、IC卡工本費275元及E-MAIL信箱,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,申請自然人憑證。(不限戶籍地,可跨縣市辦理)。
若欲查詢憑證狀態及有效期限,請連結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(http://moica.nat.gov.tw)[憑證作業/查詢憑證簽發情形] 查詢憑證狀態及效期。
本信件為系統自動通知信函,請勿直接回覆此信,若您還有其他任何問題,請撥免費客戶服務專線洽詢。
若您已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或不再繼續使用自然人憑證,敬請忽略本訊息,造成您的困擾,敬請見諒。
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敬上
客服專線:0800-080-117
服務信箱:cse@moica.nat.gov.tw
網址:http://moica.nat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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