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

知無不言

在美國南部一個小鎮,一位年老的祖母上法庭做證人。控方律師問:「鍾斯太太,你認識我嗎?」
 
老太太回答:「為甚麼會這樣問?我當然認識你,威廉士先生。你從小就讓人失望,你經常說謊,喜歡操控他人,又愛在人家背後說壞話。你自以為了不起,實則一無是處。」
 
控方律師呆了半晌,不知還可以說甚麼,唯有指辯方律師問老太太:「那麼你認識他嗎?」
 
老太太又回答:「認識,他很年輕的時候我就認識他。他又固執又懶惰,還有酗酒問題。他一直都不能夠和任何人建立良好關係,是整個州最糟的律師。他曾跟三個女人亂搞關係,其中一個是你的太太。」
 
辯方律師聽了,差點暴斃。
 
這時,法官忍不住把兩個律師叫到桌前,輕聲道:「你們兩個笨蛋給我聽仔細,如果你們敢問她認不認識我,我立刻就送你們上電椅。」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