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

挪用遺產 (網路文章)

前些年鄰居老王來找我,談起他的四個孩子結婚後,除了過年就很少回家來看望他老人家,問我有什麼好方法可以讓她們常常回來看他。



我知道老王是節省慣的人,媳婦女兒回家總是要下廚煮菜,忙這忙哪,再者老王夫婦退休後,靠著政府的退休金過活,也就不再往外吃飯了;久而久之,媳婦女兒不再想回家了。對孫子也是未曾買過玩具或者小零食,總認為兒子女兒會買給她們;久而久之,孫子對這個阿公也不再搭理。


「我說老王啊!您們夫妻倆一個月領的退休金也有10多萬吧!」我開口逼問老王。


「是啊!」老王說。


「等您們百年後這些錢給誰啊?」我笑著問老王。


「當然! 是給子孫啊!」老王氣定神閑的說。


「既然是給她們的,您何必這麼的省吃節用呢?我教您,下次起藉著您生日時帶她們去館子吃飯,買些孫子的玩具或者她們喜歡的東西,保準她們會常常回來看您」我鄭重的說。


「這不是太浪費了」老王說。


「老王啊!既然錢遲早是給她們的,您何不拿一部分先用呢?」我笑著說。


過了幾天,老王生日果然帶著全家大小去外面吃飯,從此以後,只要孩子、媳婦、孫子回來,他就帶著全家往外跑,孫子回台北去總是帶著老王的禮物。


幾個月後老王笑嘻嘻的來找我聊天。


「您真神啊!」


「我怎麼個神了?」我說。


「自從您給我建議後,唉啊!現在孩子們每星期回來一次啊!」「孫子們都說阿公阿嬤最好了!」老王喜吱吱的說著。


遺產是留給子孫的,何不先挪用一些給她們記得您的好,懷念您的關愛呢!您留下的遺產她們不一定記得,甚至於可能招致兄弟爭產,但您對她們的好與愛卻可以長久留在她們的記憶裡,尤其是孫子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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